證人說謊會怎樣?刑法第168條偽證罪要件解析
電視劇裡證人作證前,常常要念一段誓詞再簽名,這叫做「具結」。具結之後如果在重要的事情上說謊,就可能觸犯刑法第168條的偽證罪,最重可以判七年。
法條原文
刑法第168條(偽證罪)
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,或於檢察官偵查時,證人、鑑定人、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,供前或供後具結,而為虛偽陳述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一句話看懂
證人作證前通常要「具結」,保證據實陳述。具結後對重要事項說謊,就會成立偽證罪。
重點解析
要件一:在法官或檢察官面前
偽證罪限於法院審判時,或檢察官偵查時的陳述。在警察局做筆錄時說謊,不會成立本罪(但可能涉及其他罪,例如誣告)。
要件二:有具結
證人、鑑定人、通譯要先具結,保證據實陳述。沒有具結的陳述,即使內容是假的,也不成立偽證罪。被告本人不用具結,所以被告為自己辯解說謊,不會成立偽證。
要件三:對案情有重要關係的事項
只有在會影響案件判斷的重要事情上說謊才算。例如目擊時間、看到的人是誰;如果只是記錯當天穿什麼顏色的衣服,通常不算。
要件四:故意說謊
偽證罪處罰的是「明知不實而陳述」。證人單純記錯、記憶模糊,並不是偽證。這也是為什麼律師會透過交互詰問,檢驗證人的記憶是否可靠。
自白可以減輕或免除刑罰
刑法第172條規定,犯偽證罪的人,在案件裁判確定前自白,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。法律鼓勵說謊的證人及早說出真相。
常見問題
Q:證人可以拒絕回答問題嗎?
A:原則上證人有據實作證的義務,但如果回答可能讓自己或特定親屬受刑事追訴,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拒絕證言。
Q:偽證罪是告訴乃論嗎?
A:不是。偽證罪侵害的是國家司法權的正確運作,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。
本文引用的法條為摘錄,實際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。本文僅供學習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如遇實際法律問題,請諮詢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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