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人罪判幾年?刑法第271條殺人罪與過失致死
殺人罪是刑法中最嚴重的罪名之一。但同樣是造成死亡,法律會依照行為人的「故意」不同,適用完全不同的條文。
法條原文
刑法第271條第1項(殺人罪)
殺人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一句話看懂
故意殺人罪。若不是故意,而是因過失導致他人死亡,則是第276條的過失致死罪,刑度輕得多。
重點解析
刑度: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
第271條第1項規定,殺人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這是刑法中最重的刑度等級。
未遂和預備都罰
第2項規定殺人未遂要處罰;第3項規定,預備殺人(例如購買兇器、規劃路線)也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關鍵:殺人的故意
殺人罪必須有殺人的故意(包括未必故意)。法院會從攻擊的部位(頭、胸、頸等要害)、使用的工具、攻擊次數和力道等客觀情況判斷。
三種死亡結果的區分
有殺人故意:第271條殺人罪。只想傷害,卻導致死亡: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死。完全沒有傷害的故意,只是疏忽:第276條過失致死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特殊身分
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(例如父母),依第272條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常見問題
Q:殺人罪是告訴乃論嗎?
A:不是。殺人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,即使家屬原諒,檢察官仍要追訴,只是和解可能影響量刑。
Q:殺人罪有追訴期限嗎?
A:依刑法第80條,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的罪,若發生死亡結果,不適用追訴權時效,也就是沒有追訴期限。
本文引用的法條為摘錄,實際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。本文僅供學習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;如遇實際法律問題,請諮詢律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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